工作目标 | 重点工作目标 | 安全标准化 | 对已取得标准化证书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在复评中发现不具备达标条件的,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每年公布二次。 | 预期性 | 12 |
工作目标 | 重点工作目标 | 应急救援 | 工矿企业较大事故按时上报率100%;市政府授权工矿企业事故调查按时提交事故报告率100%。 | 预期性 | 12 |
工作目标 | 重点工作目标 | 安全培训 | 强化全员安全培训,全年各类安全培训80万人次;通过对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培训,加强对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 预期性 | 12 |
工作目标 | 重点工作目标 | 危化品综合治理 | 实现危化品生产企业、带储存经营企业、加油站信息入库率95%;制定主城区危化品“禁限控”目录,明确主城区禁止、限制、控制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有效控制城市建成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 预期性 | 12 |
工作目标 | 重点工作目标 | 职业卫生监管 | 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情况,接害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制度落实;确保2018年底,开展专项整治的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 | 预期性 | 12 |
工作目标 | 重点工作目标 | 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 制定实施《杭州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任务清单,实施“智慧安全杭州”规划设计,制定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方案,委托第三方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提出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以及城市风险管理和韧性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列入国家首批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单位。 | 预期性 | 12 |
工作目标 | 重点工作目标 | 部门职能兜底考核目标 | 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属于部门“三定”职能范畴或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不发生推诿、扯皮等现象。 | 预期性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