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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监管局绩效考核目标进度汇总表(2018年9月)
发布日期: 2018-10-29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类别目标名称考核指标进展情况
绩效指标事故控制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4以内,挑战值为0.035。当月进度

9月,市安委会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安全生产警示通报约谈暂行办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制度》等,完善责任制制度体系建设。二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在设立8个由分管副市长担任主任的专委会,基本实现“1+X”责任体系三级全覆盖,以及年初差异化制定6类市级安全责任《任务书》并实行每月事故通报、每季履职检查、每半年督查考核的基础上,细化分解落实省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8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包括工矿商贸领域事故、道路运输事故、水上运输事故、渔业船舶事故)16起、死亡21人,同比下降67.3%、58.8%;9月数据待统计。


累计进度

1-9月,健全完善安委会“1+X”体系建设。一是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市政府根据规定及时调整了领导分工,由常务副市长分管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市13个区、县(市)已全部调整为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市政府印发《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设立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危化品矿山、职业病防治、旅游、特种设备、消防、燃气等8个专委会。目前,已基本实现市、区(县、市)、乡镇“1+X”责任体系三级全覆盖。三是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强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管”要求,市长与所有副市长签订2018年度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明确责任、工作目标和要求,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四是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国家、省部署,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推进落实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是强化督导考核推进落实责任制。修订完善目标控制指标体系,分门别类制定6类任务书下达给各地和有关部门,实行安全生产警示问责、每月通报事故情况、每季履职检查、每半年督查考核等举措,全面落实责任制。借助平安创建、综合考评等,优化安全生产在考核评价中的内容和权重,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1-8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15起、死亡208人,同比下降35.8%、37.0%;以2017年全市GDP值12556亿元计算,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17;9月数据待统计。


 累计完成工作量75%
绩效指标事故控制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较2017年实际值下降14%。当月进度

9月,一是印发《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风险排摸登记工作的通知》,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和信息共享,提高工贸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水平。二是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班的通知》,进一步充实安全监管人员的综合监管业务知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开展工矿行业平安暗访检查,对照省《2018年度平安暗访检查项目清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并落实整改,切实抓好平安建设措施落实,努力争创平安企业,同时上下联动加大辖区平安暗访检查力度,举一反三落实省市暗访问题闭环整治。8月,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下降78.9%、81%;9月数据待统计。


累计进度

1-9月,一是按照《杭州市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压降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事故总量,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改善生产现场安全条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基础工作。对各地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暗查暗访,并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取得实效。二是按照市安委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意见》,加快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在建德市开展重点区域综合试点,制订区域安全风险评估计划开展全域安全风险评估;在萧山完成涉爆粉尘和喷涂企业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的基础上,对全市2000多家“三场所三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强化精准监管;在市城投集团下属水务集团开展双重预防机制试点的基础上,对集团系统21家单位(公交集团、燃气集团、城建开发集团等)全面推广,通过过程动态管控、状况检查、分析评估、整改落实、完善标准等一系列流程方法达到闭环管理。1-8月,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46起、死亡40人,同比下降31.3%、46.7%;以2016年全市三次产业就业人员从业人员676.95万人计算,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59;9月数据待统计。


 累计完成工作量75%
绩效指标隐患治理市级挂牌督办工矿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按时整改率100%,整改到位率100%。当月进度

9月,月底完成2018年度2家市级挂牌督办工矿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的销号核查。印发《关于对2018年度2家市级挂牌督办工矿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予以销号的通知》,对已经完成重点事故隐患整改的2家单位予以销号,强化闭环管理。全市2018年第一批挂牌督办工矿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单位15家,已全部完成整改,按时整改率100%,整改到位率100%。9月7日,市安委办印发《关于对第一期暗访曝光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杭安委办〔2018〕49号),对20家事故隐患单位(点位)进行挂牌督办。9月8日,戴建平常务副市长召开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督促会议,对第一期暗访曝光隐患整改进行部署。


累计进度

1-9月,市安委会于年初印发《关于对2018年度第一批全市工矿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整改单位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杭安委〔2018〕3号),对15家工矿商贸领域的重点隐患进行挂牌治理。各地和各相关部门、隐患整改责任主体单位高度重视挂牌重点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重点事故隐患整治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抢抓整改进度,确保限期完成整改。各督办单位做好跟踪问效,定期对挂牌督办的重点事故隐患整改进行督查,推进按期、保质完成整改,确保市级挂牌督办工矿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安全有序,有效消除了一批生产条件差、不及时消除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隐患。市安委办结合平时暗访暗查和各地上报情况,视情对重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书面审查和重点抽查,并把重点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的依据,以此推动挂牌隐患整改工作。7月,市安委会印发《关于对2018年度13家市级挂牌督办工矿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予以销号的通知》,9月30日,完成2家市级挂牌企业的销号核查,印发《关于对2018年度2家市级挂牌督办工矿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予以销号的通知》。全市第一批挂牌督办工矿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单位15家,已全部完成整改,按时整改率100%,整改到位率100%。9月7日,市安委办印发《关于对第一期暗访曝光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对20家事故隐患单位(点位)进行挂牌督办。9月8日,戴建平常务副市长召开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督促会议,对第一期暗访曝光隐患整改进行部署。


 累计完成工作量100%
绩效指标监管执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市本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当月进度

9月,根据《局2018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和安排,持续积极推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督检查以及“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采取综合检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现场安全检查,严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本月执法检查项目主要集中在矿山、危化品、上年度事故企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等行业领域。共完成监管执法36家次,占已完成执法数的7.47%。


累计进度

1-9月,我局着力强化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能,推进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具体工作有:一是编制年度执法计划。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场所三企业、事故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以及查处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案件等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二是强化监管执法。加强重点场所、行业、领域、时段监管执法,共完成监管执法482家次,目标完成率为86.23%,其中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8家次,完成率36%;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23家次,完成率82%;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21家次,完成率210%;“三场所三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41家次,完成率100.71%;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90家次,完成率112.5%;事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31家次,完成率51.67%;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33家次,完成率82.5%;中介服务机构监督检查6家次,完成率60%;查处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案件19起;监督检查的隐患整改合格率达100%。从执法统计数据来看,执法计划的总体完成情况良好,且多数监管项目的执法家次也都能达到甚至超过时间节点要求的执法目标数,但仍有部分监管项目的执法进度仍相对落后,须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工作进度,踏准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力争超额完成任务。

 累计完成工作量86%
工作目标应急救援工矿企业较大事故按时上报率100%;市政府授权工矿企业事故调查按时提交事故报告率100%。当月进度

9月,全市工矿企业发生1起较大事故,死亡4人,工矿企业较大事故按时上报率100%;市政府授权调查工矿企业事故3起,市政府授权工矿企业事故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率100%。杭州金乐润货运有限公司“5˙22”工程车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已提交并接到市政府《批复》,按照市政府批复意见,在做好事故处理的同时,督促指导事故涉及的相关部门和单位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坚决消除事故隐患;苏州均豪建筑节能有限公司“5˙15”高处坠落事故、杭州正方实业集团“9˙3”钢板仓坍塌事故尚在事故调查中。


累计进度

1-9月,市安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故信息及事故数据报送的通知》,建立部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工作责任网络,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时效,做好部门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和生产安全事故数据月报工作。市安委办在每月事故通报中对各部门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和生产安全事故数据月报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并纳入全年责任制考核。同时,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2•19”爆燃事故情况通报》《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近期几起火灾事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山东省临沂市金山化工有限公司“2˙3”爆燃事故情况通报》《省安委办关于近期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的通报》《转发省安全监管局关于深刻吸取四川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爆炸事故教训持续强化爆炸性化学品装置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举措,切实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全市工矿企业发生1起较大事故,死亡4人,工矿企业较大事故按时上报率100%;市政府授权调查工矿企业事故3起,市政府授权工矿企业事故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率100%。杭州金乐润货运有限公司“5˙22”工程车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已提交并接到市政府《批复》,按照市政府批复意见,在做好事故处理的同时,督促指导事故涉及的相关部门和单位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坚决消除事故隐患;苏州均豪建筑节能有限公司“5˙15”高处坠落事故、杭州正方实业集团“9˙3”钢板仓坍塌事故尚在事故调查中。


 累计完成工作量75%
工作目标安全标准化对已取得标准化证书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在复评中发现不具备达标条件的,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每年公布二次。当月进度

9月,2018年财政预算100万元用于标准化复评(评审)资金,通过公开招标确定3家评审单位对全市满3年达标企业进行抽检复评。截至目前,有7家企业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取消标准化等级,按照要求下发《关于撤销杭州富阳正华纸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等级的通知》(杭安监管二﹝2018﹞57号),予以公告撤销。


累计进度

1-9月,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已达标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企业标准化工作完成、保持及改进情况,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不降低。明确对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如存在不接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察指令、安全生产条件不再符合达标等级、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或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形的,将公告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并委托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收回原等级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被撤销的,一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达标评审。2018年财政预算100万元用于标准化复评(评审)资金,通过公开招标确定3家评审单位对全市满3年达标企业进行抽检复评。通过持续推进标准化创建工作,不断强化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截至目前,有7家企业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取消标准化等级,按照要求下发《关于撤销杭州富阳正华纸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等级的通知》(杭安监管二﹝2018﹞57号),予以公告撤销。


 累计完成工作量75%
工作目标危化品综合治理实现危化品生产企业、带储存经营企业、加油站信息入库率95%;制定主城区危化品“禁限控”目录,明确主城区禁止、限制、控制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有效控制城市建成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当月进度

9月,继续推进危化企业安全风险大数据平台建设,通过定期巡查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天落实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深入推进人口密集区域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做好县域化工发展定位调查、生产企业调查和化工园区评估上报工作。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禁限控项目。完成危险化学品禁限控项目招投标,与中标单位积极联系,在原有基础上,完成了信息系统的开发,并部署开展危化品禁限控排查摸底工作。组织萧山、下沙、拱墅相关人员赴义乌调研危化品禁限控相关事宜,吸取先进经验,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深入推进大江东集聚区和建德高铁新区“智慧安监”平台监管,强化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建设。开展全市危化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组织企业开展内部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按照应急管理部的标准开展并完成危化企业整体风险分级。


累计进度

1-9月,一是印发《关于全市化工医药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进展情况的通报》,全市有危化品生产企业、带储存经营企业、加油站共计823家,目前录入系统的有814家,信息入库率98.9%;二是根据市政府《杭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杭州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的危化领域综合治理,统筹优化危化品产业布局。三是深入推进危化品禁限控实施工作,制定危化品“禁限控”项目工作推进流程图,完成危化品禁限控排查摸底发文部署和信息系统开发,组织萧山、下沙、拱墅赴义乌调研危化品禁限控相关事宜。四是全面推进化工、矿山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落实企业领导、各层级各职能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及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五是根据《省安委办 省经信委 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通知》,会同经信部门,督促做好县级实施方案编制、县域化工发展定位、危化品生产企业摸底评估、化工园区评估,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六是转发《关于深刻吸取四川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爆炸事故教训持续强化爆炸性化学品装置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同类事故发生。


 累计完成工作量85%
工作目标安全培训强化全员安全培训,全年各类安全培训80万人次;通过对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培训,加强对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当月进度

9月,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在继续深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加大对“三类人员”依法培训的同时,重点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一是积极动员部署。强化宣传引导,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整治措施,充分利用各类网站、媒体等载体,加大对“特种作业是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等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监督特种作业操作的良好氛围,教育从业人员必须通过规范培训和依法持证上岗。二是引导和组织企业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制作《特种作业操作证检查辨别操作指南》,详解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步骤,帮助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指导培训机构对特种作业培训进行自我总结和检查,督促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培训和考试。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核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倒查假冒证书获取渠道、造假制假窝点、假冒网站等信息。认真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监考、巡考制度,优化规范培训考试流程,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培训的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全市安全生产培训7.2万人次,执法部门检查企业安全培训情况2000余家次。


累计进度

1-9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和培训机构全面负责的安全培训工作格局,层层落实培训责任,重点落实企业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一是抓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有关工作,积极做好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与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培训考核对接整合,加强对电力部门6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帮助指导。二是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通过宣传发动、企业自查、监管部门督查等方式,有效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8-9月,全市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000余家次,责令整改180家,查处伪造、涂改、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3人。三是进一步明确一般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要求,引导和培育竞争充分、规范有序的安全培训市场,强化行业自律。四是强化对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监管指导工作,加强对全市各类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的监督管理。五是组织开展安全月活动,积极开展安全培训“送教上门”,抓好化工(危化品)、矿山等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专项培训。全市共培训从业人员69万余人次。


 累计完成工作量86%
工作目标职业卫生监管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情况,接害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制度落实;确保2018年底,开展专项整治的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当月进度

9月,全市职业危害项目新增申报222家、变更申报114家、开展专项整治331家、验收109家,达标109家。570家企业开展了职业健康体检,体检劳动者27319人。374家企业开展了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全市开展执法检查471人次,检查企业250家,发现隐患307项、责令整改71家,警告处罚6家,罚款12家、罚款额25.3万元。市本级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审查1件,赴西湖、滨江、萧山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与尘毒危害整治专项督查,共检查企业8家,下文组织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材料上报,启动第二轮示范企业验收工作。


累计进度

1-9月,一是下发《2018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并组织年初工作会议,明确部署今年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求。二是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共计接收职业病危害验收方案报告30项,现场检查建设项目60家。三是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督促、服务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全市新增申报企业1277家。四是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断落实,共有1527家企业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3479家次企业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检查接害劳动者157504人次。五是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对56家汽车制造、257家汽车维修保养、1家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进行职业卫生整治,督促两类企业对照治理要求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实施整改,对6个辖区的22家水泥企业列入整治范围,完成整治对象的现状调查并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目前开展专项整治的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90.8%,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90.8%,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89.2%。六是扎实推进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共监督检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1530家,发现职业健康问题和隐患企业2710项,责令整改564家,对96家违法违规用人单位作出警告处罚,对82家违法企业作出罚款130.28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理投诉举报32件,协助职业病诊断10件。市本级已检查35家,行政处罚5家,罚款11.7万元。七是认真组织开展第16个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八是会同总工会、人社、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并对13个区县及22家企业开展联合督查。


 累计完成工作量88%
工作目标★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制定实施《杭州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任务清单,实施“智慧安全杭州”规划设计,制定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方案,委托第三方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提出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以及城市风险管理和韧性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列入国家首批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单位。当月进度

9月,一是于9月10日-14日,协助市委组织部在清华大学举办杭州市领导干部城市安全发展专题培训班,各区、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直各有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及各区、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能力。二是于9月7日,市安委办印发《关于对第一期暗访曝光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对20家事故隐患单位(点位)进行挂牌督办。9月8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督促会议,对第一期暗访曝光隐患整改进行部署,强化重点重点安全治理。三是于9月21日,印发《关于做好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及时跟踪掌握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动态,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通报。四是加强“智慧安全杭州”和“杭州城市安全风险评估”项目方案的补充完善,于9月29日赴市财政局就项目经费预算进行沟通对接。五是迎接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张兴凯院长一行的调研,就开展杭州市城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交流。


累计进度

1-9月,一是经广泛征求意见,整合反馈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二是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府办6月印发《杭州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三是成立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四是市安委会印发《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任务分解表》,建立月度进度跟踪、定期点评通报制度。五是印发市安委会《杭州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重点领域安全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制定重点领域安全治理“1+8”方案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抓好治理方案的组织实施。六是就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推进智慧安全杭州建设,助力杭州城市大脑等有关工作向市领导作专题汇报。七是召开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标准交流讨论会,交流讨论各地安全发展示范县镇村三级创建标准。八是明确五大平台建设任务局内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和计划安排,明确任务和时限并扎实推进;城市安全运行智能监测平台建设已开展前期调研,初步形成建设方案,于9月29日赴市财政局就“智慧安全杭州”和“杭州城市安全风险评估”项目经费预算进行沟通对接。九是加快推进建德区域安全风险评估试点,评审完善评估报告。十是在清华大学举办市领导干部城市安全发展专题培训班,提升领导干部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能力。十一是市安委会印发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安全生产警示通报约谈、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等3项制度,加强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管理。十二是市安委会印发《全市重大安全隐患暗访交办整改督办闭环机制实施方案》。


 累计完成工作量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