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9492940/2012-010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2012-01-20 | |
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 发布日期: | 2012-01-20 |
体裁分类: | 主题分类: | 安全 |
201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巩固基层基础、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为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创新监管手段,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市各类事故指标在连续7年下降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全面下降态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现将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各类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1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4132起,死亡845人,受伤3356人,直接经济损失6647.6万元。与上年相比,事故次数减少175起、下降4.06%,死亡人数减少31人、下降3.54%,受伤人数减少120人、下降3.45%,直接经济损失减少234万元、下降3.4%。其中:
工矿企业发生各类事故90起,死亡99人,受伤13人,直接经济损失4663.1万元。与上年相比,事故次数减少3起、下降3.23%,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1%,受伤人数减少13人、下降48%,直接经济损失减少235.8万元、下降4.81%。
道路交通发生各类事故2971起,死亡736人,受伤3327人,直接经济损失868.06万元。与上年相比,事故次数减少117起、下降3.79%,死亡人数减少28人、下降3.66%,受伤人数减少122人、下降3.54%,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45万元、下降0.17%。
水上交通发生各类事故9起,死亡4人,直接经济损失133.1万元。与上年相比,事故次数减少1起,下降10%,死亡人数减少4人、下降50%,直接经济损失增加30.42万元、上升29%。
全市发生火灾1062起,死亡6人,受伤16人,直接经济损失983.36万元。与上年相比,事故次数减少54起、下降4.84%,死亡人数增加2人,上升50%,受伤人数增加14人,上升700%,直接经济损失减少27.11万元、下降2.68%。
渔船运输与捕捞作业零事故。
二、事故控制目标执行情况
(一)事故死亡人数绝对指标控制情况:
2011年,各项事故死亡人数均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其中,各类事故死亡845人,占控制指标的95.6%,道路交通事故死亡736人,占控制指标的97.9%,工矿企业事故死亡99人,占控制指标的99%,水上交通事故死亡4人,占控制指标的20%,火灾事故死亡6人,占控制指标的66.7%,渔船运输与捕捞作业事故零死亡。
(二)事故死亡人数相对指标控制情况:
2011年,全市GDP预测值为7000亿,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121,同比减少0.041,下降25.36%,比省政府下达的0.134控制指标低0.013。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550.6万人,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1.80,同比减少0.262,下降12.72%,比省政府下达的1.82控制指标低0.02。机动车拥有量207.81万辆,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3.54,同比减少1.271,下降26.4%,比省政府下达的3.83控制指标低0.29。
(三)较大以上事故指标控制情况:
2011年,全市道路交通发生4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在省政府下达的较大事故考核指标(4起)控制范围内。工矿企业发生1起一次死亡5人的较大事故,在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较大事故考核指标(1起)控制范围内,其他领域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
(四)区、县(市)和市级部门事故指标控制情况:
全市13个区、县(市)中,滨江、萧山、临安、富阳、建德5个区、县(市)部分事故指标突破全年控制指标。其中:滨江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突破控制指标,萧山区、富阳市、建德市道路交通较大事故突破控制指标;临安市工矿企业较大事故突破控制指标。
全市23个与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市级部门中,除市建委工矿企业较大事故突破控制指标外,其他市级部门各项事故指标均在控制范围内。
三、事故主要特点
2011年各类事故主要呈现“四个下降”:
(一)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2011年,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在连续7年下降的基础上继续下降,是2001年来最低值,与最高值(2003年,死亡1407人)相比,减少死亡562人,下降39.9%(近2/5)。
(二)较大以上事故明显下降。2011年,全市共发生较大事故5起,死亡17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7起,下降58.3%,死亡人数减少28人,下降62.22%。其中,工矿企业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5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下降66.6%,死亡人数减少4人,下降44.4%。道路交通发生较大事故4起,死亡12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5起,下降55.5%,死亡人数减少24人,下降66.6%。
(三)多数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11年,除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出现一定幅度上升外,其他各类事故均明显下降。
一是道路交通事故下降。通过大力开展以酒后驾驶为重点的“1+X”专项整治和预防道路交通较大以上事故安全专项行动,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创新低,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工程运输车、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分别死亡183人、163人、54人和30人,同比减少死亡2人、15人、2人和17人,下降1.08%、8.43%、3.57%和36.17%,由于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酒后驾驶、违法超车倒车会车等引发交通事故分别造成93人、18人、39人死亡,同比减少死亡36人、6人和20人,下降27.91%、25%和33.89%。
二是工矿企业事故下降。通过大力开展“一打三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安全秩序进一步好转,一些重点行业事故下降明显。其中,矿山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同比下降10%,建筑业共造成31人死亡,同比下降24.3%。
三是水上交通事故下降。通过大力开展“主动防控”,着力预防和控制各类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多起因钱塘江水位异常引起的船舶滞航情况,水上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和50%。
四是渔船运输与捕捞作业零事故,与去年同比持平。
(四)多数区、县(市)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除拱墅区、滨江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外,其他11个区、县(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其中,余杭、富阳、建德、淳安水上交通事故零死亡,上城、江干、临安、桐庐、建德、淳安等地火灾事故零死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虽然总体稳定,但一些领域和行业事故多发,部分时段事故上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四个上升”:
(一)机械、起重、车辆伤害和触电、坍塌、锅炉容器爆炸事故上升。2011年,工矿企业因机械、起重、车辆伤害造成16人、12人和8人死亡,占总数的16.1%、12.1%和8.1%,同比上升33.3%、140%和166.67%。触电、坍塌和锅炉容器爆炸分别造成11人、19人、3人死亡,占总数的11.1%、19.1%和3.1%,同比上升22.2%、171.4%和100%。
(二)国道、县乡道路及部分时段交通事故上升。2011年,国道、县乡道路交通事故分别死亡81人和267人,占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11%和36.3%,同比分别增加死亡13人和49人,上升19.12%和22.48%。从交通事故时段分布来看,2月、8月和9月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其中14时-16时、22时-24时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增加死亡15人、8人,上升26.32%和25.81%。
(三)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上升。2011年,火灾事故死亡6人,同比上升50%。其中因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火灾352起,死亡5人,因生产作业引发火灾54起,死亡1人,因用火不慎、玩火、吸烟、自燃分别引起火灾102起、33起、27起和15起,虽未造成人员死亡,但也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四)年末事故上升。2011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月度分布呈“前低后高”,6月、12月分别为全年单月事故死亡人数最低值和最高值,特别是进入四季度,各类事故出现较大幅度反弹,10、11、12月各类事故分别死亡82人、99人、128人,环比上升24.2%、20.7%和29.2%。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2012年,全市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影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因素仍然很多,安全生产工作既要面对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在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化、生产设备工艺复杂化、交通运输高速化等方面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又要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不高,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普遍存在安全知识和技能不高等结构性、区域性问题,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各级各部门要毫不松懈,认真做好当前尤其是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一)认真分析当前形势,切实抓好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当前正处于春运和冬季,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有可能出现,仍是各类事故高发期,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事故防范、持续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控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把握事故规律特点,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通过事故分析看,全市各行业领域事故有相对集中的特点。如:工矿企业机械、车辆和起重伤害事故;专业运输单位道路交通事故;个别地区同类事故、同一行业(企业)事故重复发生等。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领域要针对事故相对集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和创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大力开展安全专项治理,有效遏制和预防事故发生。
(三)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领域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更加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研究完善安全生产策略措施,努力解决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各种矛盾问题,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思想观念,从零起步,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步好转。
(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领域要高度重视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当前安全生产阶段性和季节性特点,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要落实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做好应急准备,严防死守,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