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9492940/2013-00990
主动公开
2013-07-18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2013-07-18
安全
一、事故基本情况
6月份,全市发生各类事故309起,死亡50人,受伤196人,直接经济损失476.4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船运输与捕捞四类事故累计减少6起、下降3.14%,死亡人数增加23人、上升85.2%,受伤人数减少48人、下降19.7%,直接经济损失增加367.3万元、上升463.2%。
1-6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773起,死亡293人,受伤925人,直接经济损失2787.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船运输与捕捞四类事故累计减少102起、下降9.38%,死亡人数减少14人、下降4.56%,受伤人数减少226人、下降19.7%,直接经济损失增加253.6万元、上升15.43%。
二、事故控制指标进度情况
(一)事故死亡人数绝对指标控制情况:
1-6月份,全市各类事故死亡293人,占省政府考核指标(805人)的36.4%,低于控制目标进度(50%,以下同)13.6个百分点。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60人,占考核控制指标(701人)的37.1%,低于控制目标进度12.9个百分点。工矿企业事故死亡28人,占考核控制指标(83人)的33.7%,低于控制目标进度16.3个百分点。渔船水上交通及捕捞作业事故死亡1人,占考核控制指标(3人)的33.3%,低于控制目标进度16.7个百分点。水上交通事故死亡4人,占考核控制指标(18人)的22.2%,低于控制目标进度27.8个百分点。
(二)较大以上事故指标控制情况:
全市道路交通发生3起一次死亡4人的较大事故,占省政府下达的较大事故控制指标(4起)的75%,其他领域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
(三)区、县(市)和市级部门事故指标控制情况:
1-6月份,滨江区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控制进度;淳安县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控制进度,桐庐县、建德市道路交通较大事故突破控制指标。
全市23个与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市级部门中,2个市级部门较大事故指标超过控制进度。其中,市公安局、市公安交通警察局道路交通较大事故超过事故控制进度。
三、事故主要特点
(一)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一季度,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特别是2月事故死亡人数创历史新低,但二季度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有所反弹,使上半年各类事故降幅减少,1-6月全市累计减少死亡14人,下降4.56%,为确保不突破全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打下较好的基础。
(二)道路交通事故下降。1-6月,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违法占道行驶、违法装载、右转弯行驶分别造成25人、10人、2人、7人和3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35.89%、69.69%、77.77%、50%和76.92%。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工程运输车交通事故死亡47人、73人和20人,同比下降9.62%、17.98%和25.93%。全市道路交通累计发生事故951起,死亡260人,直接经济损失271.6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2.91%、6.81%和上升0.99%。
(三)火灾、工矿企业、水上交通和渔船捕捞运输事故基本平稳。1-6月,全市共发生社会面火灾3423起,死亡9人,直接经济损失1479.42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788起,直接经济损失890万元。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事故28起,死亡28人,直接经济损失1585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6.67%、3.7%和20.9%。水上交通共发生事故5起,死亡4人,直接经济损失40.2万元,同比上升17%,净增4人和下降37%。渔船捕捞和运输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期持平。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6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虽然总体稳定,但从各行业、领域和各地区事故情况分析,仍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重视。
(一)较大事故上升。1-6月,全市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1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50%,死亡人数增加5人,上升83.3%,这3起较大事故均为道路交通事故,其中有2起事故均发生在210省道建德段,肇事车辆均是大型货车。
(二)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事故上升。1-6月,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淹溺事故分别造成9人、6人、4人、3人、2人、2人死亡,占工矿企业总数的32.1%、21.4%、14.3%、7.14%和7.14%,是工矿企业事故致害的主要因素。其中,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事故出现反弹,同比分别上升125%、50%、50%和100%。
(三)建筑施工、制造业事故多发,旅游漂流事故重复发生。1-6月,建筑施工、制造业事故各造成7人、14人死亡,占工矿企业事故总数的25%和50%,同比分别下降30%和上升55.5%。另外,5月、6月连续发生旅游漂流事故,造成2人落水死亡。
(四)电气、用火不慎是引发火灾主要致害因素,住宅、交通工具、户外电表(变压器)和商业场所是火灾的主要场所。1-6月,全市因电气线路故障、用火不慎引发火灾758起、299起,占火灾事故总数的22.14%和8.74%,住宅、交通工具、户外电表(变压器)和商业场所分别发生火灾1076起、388起、219起和126起,占火灾事故总数的31.43%、11.34%、6.39%和3.68%。在6起亡人火灾中,因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火灾3起,死亡4人,吸烟引起火灾1起,死亡1人,另有2起纵火案件,死亡4人。
(五)傍晚、午夜以及省道交通事故上升。1-6月,傍晚16-17时以及午夜23-24时、1时-2时交通事故上升,分别死亡17人、13人和7人,同比增加死亡10人、8人和5人,上升142.86%、160%和250%。国省道发生交通事故共造成69人死亡,同比增加死亡2人,上升2.99%,其中,省道死亡49人,同比增加死亡6人,上升13.95%。
(六)部分区、县(市)个别事故指标上升。全市13个区、县(市)中,有10个区县(市)个别事故指标同比上升。其中,上城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下城区各类事故起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江干区、萧山区各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拱墅区各类事故起数同比上升,滨江区、桐庐县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余杭区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淳安县、建德市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雷雨、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多,用电进入高峰,是安全生产重点时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一)抓好建筑施工安全。三季度高温多雨,建设工程进入施工旺季,是坍塌、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建筑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此,要制定和落实地铁、隧道、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深基坑和沟槽及脚手架支护的监控,强化对建筑塔吊、物料提升机和提升吊篮安装、拆卸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要强化对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以及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检查施工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三违”行为。
(二)抓好交通旅游安全。三季度进入旅游高峰期,城市交通压力加大,因疲劳驾驶、恶劣天气影响、车辆带病运行等原因导致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风险增大。要针对夏季气温高、夜间交通流量大特点以及驾驶员易疲劳、车辆易爆胎等特点,科学合理制定勤务制度,加大对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路段和极端天气道路交通的疏导和监管,督促检查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车辆的安全检测,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路口实行定岗、定人、定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做好大型游乐设施、自动扶梯、水上游乐项目的安全检测,加强对各公园景点、大型游乐设施、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及游客的疏导工作,避免恶性事故发生。
(三)抓好防中毒窒息。夏季天气炎热,空气湿度大,是职业性中暑和中毒的多发季节,建设工程露天作业现场、矿山露天采场和铸造、热处理等高温作业场所,发生职业中暑概率加大;进入密闭狭小空间和污水井池作业,因缺氧和吸入有毒气体,发生中毒窒息的可能增大。为此,必须加强对进入密闭狭小空间和污水井池作业的安全监管和监护,采取加大通风和空气置换、佩戴防毒面具等措施,减少和避免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要错开高温时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作业人员健康防护,适度减轻工作强度。
(四)抓好防触电伤害。三季度高温多雨,空气湿度大,电器设备绝缘等级相应降低,加之作业人员易出汗、地面潮湿等因素影响,容易发生触电事故。同时受暴雨、大风、冰雹等极端天气影响,极易引发各类用电安全事故。为此要针对触电事故多发生在建筑施工、机械制造、安装拆卸等行业,特别是建筑施工现场、电焊作业、临时照明,潮湿作业场所等特点,加强对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设施以及漏电保护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隐患。要加大对从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安全用电知识和触电急救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
(五)抓好矿山、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安全。进入雨季,露天矿山采场发生坍塌、滑坡,地下矿山发生透水、淹井的可能性加大,由此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的概率加大。必须落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存在边坡坍塌危险的露天采场的监测巡查、矿井水害和在用尾矿库的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隐患和险情,完善规范各类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的设置,严防非煤矿山事故发生。要突出抓好对民爆器材仓库和烟花爆竹仓库防潮、防雷电、防静电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发生。
(六)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夏季高温酷热,危险化学品易挥发、易泄露,发生燃烧和爆炸事故的风险加大。要强化应急管理,突出抓好对加油站(点)、液化气站点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监管,严格落实降温、防潮、防火、防雷、防静电、防泄露等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检查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违规操作,避免事故发生。
(七)抓好防台防汛。目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加之今年降雨量偏多。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深基坑、挡土墙和围墙坍塌的危险增大;高大生产设备设施、建筑工地塔吊、脚手架、城市大型广告牌匾和大型游乐设施发生倒塌的可能性增大。为此,必须加大对山体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深基坑、挡土墙、围墙和低洼地段的危房、险房、轻屋顶房屋以及农村中小学校舍、村民住宅坍塌等隐患的安全检查和监控,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立即采取加固措施或搬迁撤离;对高大生产设备设施、建筑工地塔吊、脚手架、临时建筑、围挡、城市大型广告牌匾和大型游乐设施等易产生险情设备设施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加大对低洼积水路段的重点整治,确保城区排水的畅通;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完善防台防汛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抢险救灾的物资储备,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